没有监控、指纹、DNA鉴定技术,古人如何破案?发表时间:2025-05-19 17:04 ![]() ![]() 内文节选 荆轲刺秦王时,侍卫们为什么不冲上去? 战国时期,成文法刚刚诞生,在人们心中的分量还不是很重。统治者如何让这些法律产生作用,让人们遵守它呢? 让我们穿越回去,来见识一下当时的统治者是怎么约束百姓的。 我们将穿越的地点设置为战国时期的秦国,穿过时空隧道后,你发现你置身于朝堂之上。你成了一个侍卫,身边还有许多穿着和你一样的其他侍卫,你们一起站在台下。这时,一个年轻人上台给秦王献上一份卷轴。看到这一幕,你感觉非常熟悉。突然,年轻人从卷轴中抽出一把匕首,另一只手抓住秦王的袖子。这时你才反应过来,台上的秦王正是后来平定六国的秦始皇嬴政,而那个年轻人正是荆轲。说时迟,那时快,秦王立刻撕破了衣袖逃跑,荆轲立即追赶秦王。这时,你准备冲上去救秦王,旁边的侍卫立刻拦住你,他们惊讶地对你说:“你不要命了吗!就算你不要命,一家老小的命也不要了吗?”一时你感到云里雾里。突然,一个官员用荷包打中了荆轲,秦王趁机拔出宝剑砍伤荆轲的腿,一场危机就这样化解了。你无法理解周围人当时对你说的话,只能回去恶补当时的法律知识。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已经家喻户晓,但很多人对此心存疑惑。当时的秦法不允许侍卫私自带武器上殿,所以行刺发生时,侍卫们只能在台下袖手旁观。大家可能会觉得这些侍卫真是顽固不化,毕竟如果他们救了秦王,那可是天大的功劳,说不定秦王一高兴就免除了他们的过错,他们从此便飞黄腾达,登上人生巅峰。但事实并非如此。这一切的缘由,都要从当时的法治思想说起。 从《秦律》中可以看到当时法律的特点,《秦律》奉行的是重刑主义,对那些微小的犯罪,秦国统治者也采取重罚。《秦律》惩罚的不仅仅是犯罪者,其亲朋好友以及和他关系密切的人也会被殃及。 举个例子,如果你偷了别人的桑叶,哪怕偷了不到一钱,你依然要服30天劳役。很多人觉得这仅仅是多劳动而已,至少没有伤害你的身体。一个人偷窃的惩罚确实如此,但如果是几个人组队偷窃,后果可是相当严重的。如果5个人偷窃的数量超过一钱,所有人会被砍去左脚的脚趾。如果偷窃者不到5人,根据赃物的价值,偷窃者也会受到相应的肉刑。 对于打架斗殴,秦国的刑罚也非常重。打架者会被绑起来,眉毛和胡子被全部拔光。要知道在古代,胡子对男人来说可是非常重要的。残酷的是不仅要承受这些身体伤害,犯罪者还会被拉去从事繁重的筑城工作。 看到这些,有些人一定会说,只有犯人才会受这些惩罚,那安分守己些不就行了吗?可惜想法很美好,现实很残酷。商鞅在变法时制定这些重刑,是为了杜绝犯罪,所以他规定,凡是准备犯罪的人也要受到刑罚,正所谓“刑用于将过”(《商君书•开塞》)。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大吃一惊,犯了罪的人叫罪犯,他们在犯罪之前就是普通人,和大街上的每个人都没有差别,那么秦国统治者如何辨别准备犯罪的人呢?因此,这个规定有很大的弊端,如果官吏真的想要伤及无辜,完全可以利用这一条规定。毕竟,你可以证明你没有犯罪,但是你无法证明你心里没有犯罪的想法。 而真正会犯罪的人,他们的行为又具有隐蔽性和突然性,人们无法在他们犯罪之前就发现。比如,想偷东西的贼在偷之前自然不会让你发现他的心思,这是犯罪的隐蔽性。又比如,两个人在聊天,一开始聊得好好的,突然发生口角,双方大打出手,由于事发突然,人们在之前根本无法预料,这是犯罪的突然性。“刑用于将过”对于这些犯罪行为自然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。 另外,连坐制度非常不人道,毕竟那些没有参与犯罪的亲朋好友都是无辜的,却也会受法律的严惩。秦朝统治者之所以这么规定,一是让罪犯的犯罪成本增加。一个人犯了罪想逃跑很容易,但一家人想逃跑就没那么轻松了。一人犯罪,全家受罪,这就让很多人不敢犯罪。二是能够鼓励人们相互揭发,因为揭发的人可以免除连坐,这也使罪犯更容易被抓住。 由于秦国变法较晚,秦国的刑罚又是建立在其他国家的基础上,可以推测其他国家的刑罚同样很重,甚至更重。在魏国的史料中就有“窥宫者膑,拾遗者刖”的记载。当时的刑罚很残酷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时正值乱世,正好提倡“刑乱国用重典”。而且地主阶级刚刚兴起,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,自然会把刑罚设得非常严酷。这些残酷的刑罚使各个诸侯国很快迎来了自己的末日,即使是笑到最后的秦国,在统一全国后也仅仅存在了14年。可以说,严刑峻法是无法换来长治久安的。 当时的刑法如此严峻,也和一种学说有关。 《三字经》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,连小孩子也能背出:“人之初,性本善。”可伟大的思想家荀子并不这么认为,他提出了性恶论,认为人性很容易转化为恶。性恶论立刻衍生出重刑主义,荀子的继承者韩非、商鞅等人将重刑主义贯彻得淋漓尽致。重刑主义很快形成了严密、完整的体系,成为维持统治者专制的理论依据。 |